此前,有群众举报,韩某涉嫌截留多名低保户的低保金,新泰市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核查组查阅下炭村低保申请办理材料发现,2007年至2010年,下炭村共为20户村民申请办理过低保。在银行调取低保金取款凭证时,核查组人员发现蹊跷,2012年之前,低保金都同时被领取,凭证上的签名均为同一人笔迹。
“应该是有人代领,钱都给低保户没有?”核查组带着疑问,逐一找低保户谈话了解情况。
“我记得2007年交的申请,2012年上半年村书记告诉我低保办下来了,给了张银行存折,我就开始领取低保金了。”其中一位低保户贾某说。
“据我们了解,您的低保申请2007年10月就通过了,都有领取记录,这些低保金没收到吗?”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低保是2012年才办下来的,之前没有领过低保金。”
随后核查组询问其他低保户,结果都是2012年上半年开始领取低保金。那么之前的低保金去哪了?核查组决定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韩某了解情况。
“2007年10月,村里给部分村民申请办理了低保,低保金他们都按时收到了没有?”核查组人员开门见山。
“存折现在都在低保户手里,应该都按时领取了吧。”韩某含糊其辞。
“银行存折他们什么时间收到的,为什么低保户都说2012年才收到?”核查组成员问道。
“给他们办理低保后,低保存折一开始由我拿着,后来我都给他们了。”韩某眼神闪躲,故作镇定道。
“那2012年之前发放的低保金是谁领取的,给低保户了吗?”核查组成员继续追问。
“我,我错了……”最终,韩某交代了截留低保金的经过。
2007年10月,村里给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办理低保后,韩某认为低保户只知道递交了材料,具体什么时间审批通过不清楚,便动起歪脑筋,截留低保户低保金用于村务支出。直到2012年4月,有村民多次询问低保办理情况,韩某怕事情暴露,便将存折归还低保户。
经查,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韩某共截留低保金46711元用于走访困难户和村务支出。最终韩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截留的低保金已悉数补发。(山东省新泰市纪委监委 王琛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