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红谷滩区纪委监委根据区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红力公司一线管理人员利用职权私分单位应收的强电管费问题展开核查。
核查组查阅红力公司合同、费用结算凭证等相关资料,却一无所获。问题出在哪?核查组决定调整方向,找强电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深入了解情况。
“你们施工队在某医院地段施工时占用了城投集团的地下强电管道穿线,缴纳强电管费了吗?”核查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这个钱要交,不然没法完成施工。”施工队负责人回答道。
“有缴费凭证吗?”
“这事过去这么久了,我记不清了……”该负责人搪塞道。
核查人员判断,其中定有“猫腻”。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该负责人打消顾虑,道出实情。
原来,红力公司管线部员工张某、郑某、陈某、徐某4人在巡查管线时发现,该施工队在某医院地段施工时,违规占用该集团地下强电管道穿线。施工方为尽快施工,便送给4人好处费,让其给予协调帮助。面对金钱的诱惑,张某等人同意了施工方请求,未将占管穿线一事上报红力公司。
核查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决定对张某等4人进行谈话核实。
“施工队占用你们集团的地下强电管道穿线这事,请你如实说明相关情况。”核查组分别找到张某等人。
“没有的事,我们多次开展巡查没发现这个问题。”4人的回答如出一辙。
“施工方说交了占管费用?”当核查组工作人员将相关证据摆到他们面前时,他们都低下了头,承认了违纪事实。
经查,张某等4人在行使管线巡查的职责过程中,共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好处费并私分,事后隐瞒其施工的事实,造成强电管费流失。最终,张某、徐某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降级处分,郑某、陈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悉数被收缴。
红谷滩区纪委监委随后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区城投集团党委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制度缺失等问题督促整改。(通讯员 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