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世昌街道纪工委在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中,龙某反映说:“我们村修路时占用我家的粮田,一直没有收到补偿,10多年了,也不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世昌街道纪工委带着龙某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原来,2008年至2011年,木厂村修建通村公路,修路所占粮田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款由各村民组组长代收代发。调查组决定从时任组长龙某某着手调查。
调查组深入走访谈话,龙某某说:“路修好后,群众也没急着催我拿钱,后来家里翻建新房,资金周转不开,就把这笔钱拿来先用了,不知不觉就拖了这么多年,我还以为他们不会再提起这事了。”随后,他从屋里翻找出一本已经发黄的本子,上面记录着该组9户群众被占粮田的面积数及补偿金额。
调查组根据群众的反映和龙某某的谈话,对该笔资金进行了认真核对,他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主动退还了9户村民补偿金。最终,龙某某受到了相应处分。调查组将修路占地补偿金发放给了相关农户。
以此案为鉴,松桃县纪委监委要求乡镇纪委督促各社区(村)进一步完善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并举一反三推动建立村级权力运行纠偏机制,加强对薄弱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将大数据监督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通讯员 张延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