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市村干部侵占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源于今年8月份对该村的一次巡察。
“组长您看,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存根联里有一笔2020年铁塔公司支付的电费,但是在账目里却一直没有找到这笔收入。”肥城市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小冯看着账本满脸疑惑地道出。
对这一问题段组长高度重视,随即召开组务会对问题疑点进行了集体研讨,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开展座谈走访,了解村集体和铁塔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另一路继续对村里账目进行查阅并调阅相关合同资料。
“通过座谈走访,有村干部反映多年前铁塔公司租用了村集体土地建设信号基站,后来基站的电费一直是当时的村支部书记刘某某交给村里的。”
“2016年至2020年村里账目上,每年都有信号基站电费的收入,但是缴纳金额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存根联上的金额都不一致。”
“村里没有找到与铁塔公司的合同,后来在镇经管站留存的备案合同里找到了2016年刘庄村与铁塔公司签订的合同。”
……
研判会上巡察组工作人员将发现的情况逐一汇报。
经巡察发现,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某涉嫌侵占村集体收入。合同约定铁塔公司根据基站用电量按照每度电1.2元价格支付给刘庄村,后刘某某要求铁塔公司将电费直接打到其个人账户,然后刘某某再按照0.58-0.86元的价格交付给村里,自2016年5月至2020年1月累计赚取差价3万余元。
“当时这个事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2021年换届我还特意把合同拿回家,都过去3年了,想着这个事不会被人发现,结果还是被查到了……”刘某某后悔地说道。
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肥城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给予刘某某严肃处理,侵占的3万余元资金予以退回。
问题发生后,肥城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侵占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清理,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6条,督促相关部门、镇街建章立制10项,修订完善合同180余项,追回资金50余万元。(山东省肥城市委巡察办 梁栋 刘仪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