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件发生时间较为久远,社区办公地点多次搬迁,取证难度较大。经集体研判,调查组首先找到杨某了解情况。
“请介绍下你承包社区集体鱼塘的情况,租金都准时足额给社区吗?”调查组工作人员问道。
“当然有,我是社区书记,不可能漏的……”杨某说。
不管调查组工作人员怎么询问,杨某都坚决否认其存在违纪行为。随后,经过调查组耐心寻找,终于发现了笔迹斑驳的社区旧账本。经过认真比对账目及找相关人员谈话,事件经过逐渐浮出水面。
1998年3月,时任社区书记的杨某通过招投标承租面积约30亩的社区集体鱼塘,租期10年,租金每年8000元,租金缴纳方式为每年3月份先交后用。2003年3月,杨某将鱼塘转租给他人实际经营使用至2005年9月。然而,杨某向社区缴纳租金仅至2005年3月,拖欠了半年租金共计4000元。随后,这块地被区级征迁建设项目统一征用,其拖欠的4000元租金也从未补齐。
“之前租金每年都足额缴交,为何只有最后的半年漏缴呢?”调查组工作人员再次找到杨某。
“当时糊涂了,想趁着拆迁的机会,浑水摸鱼……”杨某在谈话中忏悔道。原来,当时地块要被征迁了,其提前知道了消息,便趁着过渡期,逃避缴纳租金。
最终,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拖欠了18年的租金被悉数追回。街道纪工委在做好警示教育的同时,聚焦社区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在全街道8个社区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讯员 林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