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的一条反映说起。
“村委会说我们学校不符合要求,但是雨露计划打款花名册上有我们学校的学生。”岳同学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反馈自己没有申请到雨露计划补助的信息后,彝良县纪委监委立即将问题线索转给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核实。
岳同学是彝良县角奎街道坪政村脱贫不稳定户岳某某的儿子,于2021年秋季学期考入云南某师范院校读书。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期间,岳同学将在读证明等材料邮寄回老家,让母亲交到村委会申报雨露计划补助,却被工作人员以不符合申请条件为由拒收申请。
“我刚到村上工作时间不长,对相关政策不熟悉,我理解只有中职或高职院校才可以,他读的是师范院校,我觉得不在范围内。”负责接收材料的专职社工人员周某某解释道。
“雨露计划补助申请有哪些要求?有什么标准?”为进一步掌握政策,核查组到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局资助中心等部门了解情况。
核查组深入了解后得知,当地雨露计划的申请对象为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一般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校学生。而岳同学家属于脱贫不稳定户,所就读的师范院校属于高职院校范围,符合申请条件。
“岳同学的情况是属于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了解政策导致,县教体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后,同意其补交申报材料,并及时按照相应标准兑现补助。”核查组组长介绍。
现岳同学已将申报雨露计划补助的相关材料进行补交,并已审核通过,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岳同学将享受雨露计划补助9000元。
角奎街道坪政村专职社工人员周某某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深不细的问题,角奎街道纪(工)委要求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纪委监委 谭文萍 刘礼刚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