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房县纪委监委在某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日常监督检查,一份2020年群众自行购买猪仔的补贴发放表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这份表上,有一些群众未在领取补贴处签字捺印。
随后,检查组找到当时负责发放补贴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当年凡是涉及到自行购买猪仔的农户,应该享受的补贴都已全部发放到位。这是我们自己留存的花名册,你们可以查阅。”房县某镇畜牧兽医服务站负责人吴某向检查组工作人员解释。
这究竟是群众疏忽大意没有填写,还是暗藏玄机?检查组工作人员带着疑问,决定走访部分享受了购买猪仔补贴而没有履行签字手续的群众。
在走访过程中,部分群众承认当时领取了购买猪仔的补贴,但还有部分群众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补贴这回事。
针对此种情况,检查组将问题线索反馈至房县纪委监委,房县纪委监委研究后交由第六协作区办理。
协作区兵分两路,一边再次向该镇畜牧兽医服务站了解补贴发放相关情况,一边对照购买猪仔补贴发放表,逐一向未签字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
同时,协作区工作人员从银行调取了相关原始资料和账目凭据。看着一页页的银行流水和资料,真相浮出水面。在事实面前,吴某如实交代了群众购买猪仔的补贴去向。
为扶持农户发展生猪产业,2020年,由镇政府出资委托畜牧兽医服务站为部分农户统一购买了猪仔,还有部分自行购买猪仔的群众,可享受每头猪仔400元的政策补贴,该补贴由镇畜牧兽医服务站统一发放。吴某擅自将32户群众12800元的猪仔补贴截留,作为该站日常经费使用。
自知事情败露,吴某主动退还了擅自截留的补贴款,悉数发放给自行购买猪仔的群众。最终,吴某受到相应处理。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房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再研判、再核实,成立监督检查专班,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领域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廉政风险较大的事项及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通讯员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