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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历城纪委发布时间:2017-09-08 11:09
  今年以来,历城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1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历城区柳埠街道绰沟村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项目树苗问题
  2015年绰沟村获得上级拨付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5万元,并确定项目内容为栽植大樱桃1000棵、苹果树500棵,建设100立方米水池一座。之后,在该村扶贫苗木发放过程中,刘延安于2016年3月6日主持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参加的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苗木按照全村每户的地亩数来分配。该村共有88户村民领取了苗木,其中非贫困户39户领取了538棵苗木。
绰沟村将产业扶贫项目苗木发放给非贫困户,违反了济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济南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历城区柳埠街道绰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两委”委员李绪英、刘延堂和村监委会主任刘延臣受到诫勉谈话。
历城区董家街道院后村以支付补偿款名义偿还村集体债务问题
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院后村委会因修建村内道路、安装路灯等原因先后向村民钟某等六人借款共计52000元。因2012年院后村清产核资时,债权债务上未显示该借款,该借款未能通过镇经管站审核、记账。
因此,2012年10月经院后村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支付杨家河工程地上物、青苗补偿款的名义向钟某等六人偿还上述52000元的村集体借款。历城区董家街道院后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城区百货公司原业务科科长贪污公款问题
  韩进征利用担任历城区百货公司业务科科长,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等职务便利,先后将275500元房租差价及162669元电费差价据为己有。韩进征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低租高转,将本应支付给区百货公司的款项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历城区百货公司原业务科科长韩进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历城区彩石街道西彩石五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郭新强贪污问题
2015年在西彩石片区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设过程中,郭新强作为西彩石五村指挥部成员之一,负责协助政府从事拆迁活动的相关行政工作。2016年9月,郭新强利用负责入户测量监督及上报房产测量数据等职务之便,与孙某某一起虚报自己家与郭某某名下宅基地面积、地上补偿物等数据,骗取拆迁补偿和拆迁奖励等费用共计297268元。历城区彩石街道西彩石五村原村“两委”委员郭新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历城区彩石街道塔窝村监委会主任刘亮违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刘亮未经批准,于2015年10月占用彩石街道塔窝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一处,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测,所占土地为4023.9平方米未利用地。历城区彩石街道塔窝村村监委会主任刘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历城区彩石街道西彩石五村原村委会委员尹加芬贪污问题
在西彩石片区的城中村改造建设过程中,尹加芬作为指挥部成员之一,负责协助政府从事拆迁活动的相关行政工作。2016年9月,尹加芬利用负责入户测量监督及上报房产测量数据等职务之便,与孙某某一起虚报自家宅基地面积、地上补偿物等数据,骗取拆迁补偿和拆迁奖励等费用共计235463元。历城区彩石街道西彩石五村原村委会委员尹加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历城区唐王镇井家村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
因井家村集体经济困难,于2006年至2009年经时任村“两委”成员研究,决定采取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累计套取国家小麦直补资金59000元,全部记入村集体账目,用于修路等村务支出。时任村委会委员蒋安村、张乃丽,时任村“两委”成员刘现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城区彩石街道黄路泉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希合坐收坐支问题
2011年3月至2014年12月,经黄路泉村“两委”研究将部分荒山对外承包,分别是:西山顶、南山顶、东山顶、北山顶、山后大寨、西山领和东南坡。期间,李希合经手于2014年10月3日收取了北山顶承包户李某某的承包费4100元,于10月16日收取东山顶李某某的承包费36000元,上述两笔收入共计40100元未记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历城区彩石街道黄路泉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希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历城区彩石街道塔窝村村委会委员吴波违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吴波未经批准,于2015年5月占用彩石街道塔窝村集体土地建设房屋一处,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硬化面积约300平方米。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测,所占土地2065.2平方米全部为基本农田。历城区彩石街道塔窝村村委会委员吴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历城区仲宫街道尹家店村违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尹家店村村委会未经批准,于2009年10月擅自占用村内集体土地建设公墓管理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23.6平方米。于2010年8月擅自占用村内集体土地建设公墓,占地面积6628.2平方米,经国土部门核查,该宗地为基本农田384.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6243.6平方米。历城区仲宫街道尹家店村党支部委员周习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城区唐王镇娄家村冒领国家惠农补贴问题
2008年娄家村在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过程中,娄子同对上报的全村各户小麦种植面积没有实地察看、审核把关的情况下,签字上报镇农委。造成该村在2008年虚报小麦种植面积411.55亩,冒领国家惠农补贴32594.76元,该款已发至村民账户。历城区唐王镇娄家村党支部书记娄子同、村委会主任娄焕忠、村“两委”委员娄本金、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娄本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历城区唐王镇柴家办事处违规收取协调费问题
2013年至2015年4月,李崇滨任柴家办事处党总支书记期间,向柴家办事处所辖的5个村多次收取工作协调费累计4万元,均记入办事处账目,用于办事处帮助各村争取项目、公务招待、走访各村的困难党员和老干部等。历城区唐王镇计生办主任李崇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1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体现了区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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