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8月12日至8月15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委第五轮巡察12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及3家区管国企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级分管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并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立足“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巡察利剑利器作用充分彰显,巡察成果质量不断提高。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围绕职能职责积极谋划,服务大局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偏差,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有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温差,压力传导未到边到底;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落差,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持续整改用力不足,整改成效不显著。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推动巡察成果运用的落地见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长久立”“防反弹”相结合,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为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