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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单”盯住基层“微权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9-11-15 10:14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不容忽视的是,小官贪腐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和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去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公开印发时,县纪委的案件分析报告也摆在了我的办公桌上。2017年,全县共查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会计违纪案件127起,占全县案件总数的3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占全县被处分人数的33%。面对“一号文件”勾画的乡村振兴蓝图与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现状形成的鲜明对比,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着。

  决不能让小微权力腐败肆意蔓延,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绊脚石!我们经过集体研究,从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的角度,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并提出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议。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2018年5月以县“两办”名义专门发文实施。

  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主责部门、牵头单位并不是县纪委监委,但县纪委监委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具体表现就是解决了该将哪些小微权力纳入清单的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职能部门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从“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救助救灾等9个方面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范围和实施主体,列出32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要求,绘制出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

  清单制定出来了,能否执行到位是关键,而这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监督职能,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镇区和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与奖惩挂钩。明确界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全覆盖与定向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严查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等行为。截至目前,我们先后组织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5轮600余次,2个镇区的党政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县纪委监委约谈。

  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我们探索“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模式,打造了小微权力清单智慧监督平台。平台设有查阅、预警和留言等功能,通过电脑、触摸屏和手机3个端口同步运行,群众只要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微信公众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一键直达平台。这种“指尖上的监督”,方便快捷,实现了群众查看、主管部门监管、纪委监委监督24小时不断线,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

  村里的事务是否规范、透明,通过小微权力清单,老百姓一目了然,不按清单执行的事很难逃过监督的视线。去年8月,合德镇张林村村民顾某拿着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宣传手册,找到该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反映该村在垃圾池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调查核实,合德镇纪委随即督促张林村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既让群众监督有据可循,又为纪委监委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反映,以前对村级事务的监督往往不够聚焦,或是停留在一般性事务的检查上。清单制度施行后,监督的靶向更加精准,重点更加突出,监督效果也有了明显提升。今年以来,我们在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452条,比去年同期增加近三成,其中由纪委监委推动解决问题415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实施一年多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今年上半年,我县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中,末次违纪时间发生在清单制度建立后的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3%,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效果初步显现。(江苏省射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胡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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