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6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9项问题,并提出三项意见建议。院党组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础。院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8月31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检察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整改工作上抓紧抓实抓细。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相关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措施。制定印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列出20项整改落实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联络员、工作例会、对账销号管理、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拿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举措集中解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制定管长远、管根本的整改办法,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把这次巡察新发现问题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问题清仓见底,真抓见效。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聚焦不精准,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下发《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全体干警参加“全省政法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班”。三是努力推动学用结合。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党组成员带头,在全院倡导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学习风气,坚决杜绝学习走形式、做样子等错误思想,出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意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坚决做好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部门工作会议,进一步组织学习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由督查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明确移送范围、严格移送程序。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所办理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及我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作出起诉、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组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我院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报告。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堵塞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未及时重报、监督不力的漏洞。三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印发《三个规定填报及自查报告填报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并进行应知应会现场测试,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对执行“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促进规范填报、自觉填报。抓实系统填报管理,院督察办每月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检察长为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从源头遏制干预司法问题;为全体干警定制“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支持度,让执行“三个规定”真正成为全体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民主生活会均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自我剖析,并要求年底党建述职必须包含意识形态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组织观看《另一个香港》警示纪录片、《血沃春华—济南“四五”烈士祭》记录影片等红色教育片以及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内容,使全体干警在意识形态教育中得到思想淬炼。三是认真开展“三同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检察人员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宣传平台,增强了检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存在短板”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院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肃认真部署主体责任清单纪实手册填写工作,党组成员主动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认领问题,今后坚决杜绝漏填等现象。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察长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强化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对上一年度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2.关于“正风肃纪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在全院开展包括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在内的各类文稿的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带头向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亮剑,杜绝形式主义、文稿照抄照搬等情况,大力倡导实在、扎实的文风。二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制定了《关于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方案》《关于检察官的配偶、父母、子女从事有关营利活动报备制度的规定》,坚决堵塞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漏洞。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自觉接受纪检组日常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培训期间学习纪律。对违反培训纪律的情况作为违纪典型案例在全院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通报,警示全体干警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警醒,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外出培训前,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纪律提醒,并签订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严肃问责处理。二是严格落实《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对重大财务事项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车辆派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通过网上办公管理平台提出派车申请,明确出行地点、出车事由,周末及法定假期严格执行车辆封存制度。四是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将各业务部门的案件讨论室打造成案件讨论、支部学习为一体的支部学习阵地,各支部充分利用政治建设学习中心开展支部活动,发挥政治建设学习中心引领促学作用,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区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制度,加强对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对于没有消费明细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国家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二是规范公务卡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办法,公务卡报销需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使用公务卡网上购票的,应提供打印的网上银行交易信息等资料作为报销凭证,严格公务卡使用范围,杜绝超范围使用公务卡报销。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的建设工作抓得不够严实”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和完善议事规则,理顺党政权责边界,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规范党组会与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在党组会上集体讨论。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鼓励领导班子对研究事项发表建设性意见,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将相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学习,掌握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驻院纪检监察组派员指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高了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建立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上党课情况登记制度,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统计,对达不到要求的做好提醒报告工作。
(四)“2017年市检察院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与干警谈话少、交流少,党组会议记录中仍没有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记录”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认识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检察长与全体青年干警召开“无奋斗不青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座谈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与青年干警的交流互动。建立谈心谈话落实督导机制,由政治部定期调度谈心谈话开展情况,对未落实的做好提醒工作。
2.关于“车辆加油未选择定点单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定点单位加油制度。分管院领导主动认领相关问题,与车辆管理人员找出问题根源,2020年初因疫情,我院检察人员开庭、看守所提审等工作量减少,公务用车用油量大幅度减少,原计划能够使用完毕的油卡,未能使用完毕,经工作人员与加油站沟通,退回部分燃油费已经上缴国库,余额使用完成后将更换至定点加油单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并把巡察整改和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永葆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健全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抓牢做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纠治“四风”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履职谈话制度,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敲打提醒,形成警钟常鸣、人人警醒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党建引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加强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表率作用,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各项党内制度,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深化“党建+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同向发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团活动,发掘和创新更多党建优秀项目,着力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
(四)积极履职担当,以检察实绩检验巡察成果。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开展检察业务相结合,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找准找实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历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方式,不断提升“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等主要业务水平,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自身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五)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盯整改重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梳理,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事项不漏不缺。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整改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和重点督查,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统筹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历城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省会东部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3012218;电子邮箱jnslcqjcy@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0月26日